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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0字的读后感

5000字的读后感_  5000字的读后感(一)  《围城》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,这次读完以后,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。  有这样一说,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,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。但无论如何,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。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,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

  5000字的读后感(一)

  《围城》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,这次读完以后,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。

  有这样一说,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,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。但无论如何,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。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,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,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.他希望做个大人物,这样的性格,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。

 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。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,在买假文凭之前,他也问问良心,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:父亲是科举中人,要看报条,丈人是商人,要看契据。以他自己的口气,就是说了谎话,还要讲良心。说谎就说谎嘛,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。既然讲良心,就干脆别买学位了。既然都不讲良心了,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 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,两头不着岸。

 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,我想没有人会反对,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。也许从第,圈围城建立时,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,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。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,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。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,买文凭时,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;买了文凭,又觉得有损道德。要知道,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。

 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,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,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。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,才赢得别人的尊重。而另种,则是完全相反的。他们用旁门左道,说谎时,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。他们深有城俯,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。而社会上更多的,是后者,从古到今都是如此。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 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 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,也用尽手段,不是你死就是我亡。

  可是,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。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,有那么一点的良心,有那么点的虚荣。他们处处做小人,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。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,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。他们尝试去改变,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,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。熟不知道,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。

  或许《围城》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。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,真实的社会环境。

  世道的艰险,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。他们尝试去改变,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,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。熟不知道,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。

  或许《围城》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。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,真实的社会环境。

  《围城》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,堪称中国近、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,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。在妙趣横生、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,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、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。因此,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。

 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,城中的人想出去,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、事业也罢,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,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。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、唐晓芙、孙柔嘉的感情纠葛,每每因自己的怯懦,不敢多言,言亦不由衷,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,最后自食婚姻苦果。这座感情围城,曾经令方鸿渐向往,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。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,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、明争暗斗,时刻让人感到压抑,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,但当他离开那里,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,家庭的责任,事业的衰败,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,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,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。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,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,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,事业低谷。整本书中,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,其余的,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。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。

  除了方鸿渐,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,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;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;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。总而言之,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,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,这也是民-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。

  自然,70多年前的事,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。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,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,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、留学生的傲气,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、妯娌之争、情敌之争、同事之争外,真正要阐明的就是: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,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,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。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,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,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,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,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。

  事实上,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,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,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、悲欢离合,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。当代社会,竞争激烈,高手如云,存在的明争暗斗、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。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,学校、家庭、社会,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,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。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、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、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,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。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,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,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。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,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,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。

 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,婚姻与事业、学习与娱乐、发展与落后、成功与失败,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,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。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,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-谐时,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,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。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,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,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。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,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。

  《围城》里,作者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、某一类人物。这类人,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。

  《围城》的主角方鸿渐,买了假文凭的他由乘船回国,到与苏文纨、唐晓芙、没见过未婚妻面的岳家一一疏远,再到一行人同去三闾大学,再到方鸿渐与孙柔嘉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,不经意的使人对方鸿渐由了解而同情,由同情而关切。他与苏小姐、唐小姐这间的纠葛,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,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,方鸿渐面对的爱情的围城是不成功的。在三闾大学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。在这一城里,充满了勾心斗角,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,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,可见,方鸿渐面对的事业上的围城也是失败的。在整个故事中,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,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,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,每次都没有混得出人头地,也与他带着点玩世的态度处世有关吧。

  确实,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。不仅仅是恋爱婚姻、工作事业,还有学习生活、交友处世,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。围城被围困的城堡,城外的人想冲进去,城里的人想逃出来。

 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、深刻的哲理、巧妙的比喻,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,批判了人性的丑恶、虚荣。如:夜仿佛纸浸了油,变成半透明体了,它给太阳拥抱住了,分不出身来,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,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、孙太太眼睛红肿,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,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,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、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,像纸上沁的油渍,顷刻布到满脸,腼腆得迷人。又如: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,亲戚、朋友、仇人,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。人事太忙了,不许我们全神贯注,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。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,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,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,想到而已、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,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,直到他向树上爬,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,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,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。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,时而让人忍俊不禁,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,给人深深的同感,仿佛身临其境、如见其人。

 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。对于大学教授,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: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;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;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;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 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,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,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。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,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,调查孙柔嘉的陪嫁。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。

  当我读完全文后,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,感到意犹未尽,故事戛然而止了。是啊,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?对于主人公的故事,对于整个《围城》,让人去细细地思索、静静地品味、慢慢地鉴赏。全文最后一句话: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,深于一切语言、一切啼笑。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。

5000字的读后感(二)

  《三国演义》一书,描写的人物众多,事件纷繁,死人无数,只有为数不多者死后还值得说几句,刘封便是其中之一,他的死是因未救荆州而被刘备所杀,颇为耐人寻味。

  刘封何许人也?据陈寿《三国志蜀书》:刘封者,本罗侯冠氏之子,长沙刘氏之甥也。先主至荆州,以未有继嗣,养封为子,及先主入蜀,自葭萌还攻刘璋,时封年二十余,有武艺,气力过人,将兵自与诸葛亮,张飞等溯流西上,所在战克,益州既定,以封为副军中郎将。这是正史的记载,即刘备初到荆州时,还未有子而认刘封为螟蛉。然而《三国演义》作者罗贯中则说是建安十二年春在新野甘夫人生刘禅,刘封成了刘备螟蛉在后即该年冬之事。罗先生这样做,有其苦衷,下面将要说到。

  在封建的法统社会中,正统观念是极为重要的,刘备认嗣在前,生刘禅在后,的确给刘备带来一个非常头痛的难题。随着刘禅见日成人,此问题就日显突出,这个问题用现代语言来说,就是接班人问题。这也难坏了罗老先生,在罗老先生笔下,刘备是一个宽仁厚德的长者,不可以无故杀刘封,只好昧着良心,咬咬牙,闭着眼睛篡改历史,硬说刘备生刘禅在前,嗣刘封在后,好让关羽发话:兄长既有子,何必用螟蛉,后必生乱。以此让孟达找到借口挑拨刘封与关羽关系,见死不救,造成刘备杀刘封口实,此安排实在巧妙!

  刘封,孟达因山郡初附,未可动摇,不承羽命(《三国志蜀书》)而未救荆州就该死么?难道刘封功不抵过?请看刘封,在取西川与诸葛亮、张飞等沿江西上,屡战屡胜;到西川后,刘备平定汉中时,多次临阵,并不因自己是刘备义子而不立新功,以致曹操骂刘备:常使假子出战。如此,功劳也不少,这是刘封具有免死条件。相比之下,失荆州,诸葛亮责任也不小,孔明得知关羽拒孙权求婚时也说:如此,则荆州危矣,当替回关将军。但议而不决,当断不断,误了荆州大事;关羽当年在华容道放走曹操,众所周知,曹操是汉贼,当时不要说一个曹操,就是有十个也跑不了,孔明还为之开脱:曹操命不该绝。立下军令状而放走汉贼者不需死,还浪得一个恩怨分明,信义素着的虚名,这是何等便宜之事!所以,刘封死得冤枉!更何况当时葭萌关军权在孟达,而刘封仅是刘备恐达难独任而叫刘封协助而已。倒是孟达看得透澈,作书与刘封:今足下与汉中王,道路之人耳,亲非骨肉而据势权,义非君臣而处上位,征则有偏任之威,居则有副军之号,远近所闻也。自立阿斗为太子已来,有识之人相为寒心(《三国志蜀书》)。而刘封则算不得为有识之人,撕书斩使,致败回成都被杀。

  众臣下难道没有人出头相劝么?没有。因为众臣明白,刘备早已吸取袁绍、刘表诸人之教训,此二人因继承人问题处理不当落得家破人亡之下场。深谙帝王之道的诸葛亮更知道:自己在刘封心目中,因感刘备三顾之恩,必是未来之死硬拥嫡派首领。一朝刘封当皇帝,第一个要杀的就是他自己!因此更是落井下石: 可就遗刘封进兵,令二虎相拼,刘封或有功,或败绩,必归成都,就而除之,可绝两害。既然有功,为何要杀?至此,刘封死定了。

  在封建社会中,封建法统保障了父贵子荣,父当官子发财,然刘封成了刘备义子未必是好事。其实当新野县衙屋顶那只白鹤叫四十余声时,就决定了刘封的命运,到刘备拥有两川之地,而彼时刘封征则有威,居则有号而且远近所闻时,对刘备说来,此事非快刀斩乱麻解决不可。按历史发展规律,即使刘封能继承帝位,蜀国也要亡的。只是成语词典上少了一个乐不思蜀的成语罢了,这也算笔者多余的话,真是:古今多少事,都付笑谈中。

  《三国演义》这部书内容跨越90多年,书中对各种人物及故事情节的描写,确实精彩,除了民间熟知的刘、关、张、赵等人物写得很生动之外,还有一些人物,不经意的几笔,就展现在人们面前:愚蠢而又自作聪明的蒋干;昏庸、低能、乐不思蜀的刘禅;富有政治、军事才干却残忍、阴毒异常的曹操等,给人深刻的印象。书中武将们金戈铁马厮杀之馀,文官谋士更是大显身手,各派势力的谋士勾心斗角,什么二虎竟食、驱虎吞狼、借刀杀人、疏不间亲、美人之计、连环之计不一而足,无所不用其极,各种各样阴险狠毒手段全部用上,如果有心人收集起来,整部书足以编写一部《阴谋大全》!

  这些读书心得,是在读《三国演义》之时,结合读陈寿的《三国志》、司马光的《资治通鉴》中有关章节写成的,选摘若干。

5000字的读后感(三)

 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,但我却不!!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,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、老于世故的培根,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、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!

  不过,前两天读了《培根随笔》后,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。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,对政治的热衷,对生活的热爱,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、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。 我恍然明白:噢!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!

 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,《论美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、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,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。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。善犹如宝石,以镶嵌自然为美;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,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,只须气度端庄,仪态宜人。不错,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,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。因此我想,人的外表固然重要,但如果没有内涵,光有外表,只是一个躯壳,行尸走肉,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?所以,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,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。

  读完这书后,我忽然想起,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,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,当然,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,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,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。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!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,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,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
 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,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,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!如同培根所说:读史使人明智,读诗使人灵秀,数学使人周密,科学使人深刻,伦理学使人庄重,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,不得不肯定,从某一方面来说,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!

  《培根随笔》是在培根在多年内所创作的随笔的精华结合,培根的许多篇目都是催人上进的,高屋建瓴的。他在指导人们怎么读书时,颇有见地地指出:有些书可只读其章节,有些书可大致浏览,有少量书则须通篇细读,并认真领悟。他在指导人们读什么书最受益时告诫人们:读史使人明智,读诗使人灵透,数学使人精细,物理学使人深沉,伦理学使人庄重,逻辑、修辞使人善辩培根认为,读书可以使人心旷神怡,增趣添雅,成才益智,就连身体上的各种痛苦,都可以通过读适当之书而令其开豁。 全书立意高远,描述了培根先生一生的种种经历,不得不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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